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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為何要研究?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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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即將有機會通過「性傾向歧視」條例,並擬於第二季進行電話調查,了解市民對性傾向歧視的意見。本會希望針對會愛上女人的女人進行問卷調查,計劃於本年中發表,引起社會對本法案的關注,了解我們在社會上受到的歧視。
根據世界各地的資料統計,由於性傾向而帶來的歧視個案其實相當多。英國勞工研究部指出,在工會處理的投訴當中,26%是由於性傾向而受到歧視及傷害。美國精神病一項研究亦指出,同性戀者由於面對不同的歧視情況,其患上精神緊張及其他情緒疾病的比例較異性戀者為高,當中有42%的同性戀及雙性戀者,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。因性傾向而歧視個案毫無疑問存在於社會每一角,本研究正為了將香港有關之狀況真實地顯現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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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誰是本研究的對象? |
自認性別為女性,並在過去、現在、將來對同性有愛慾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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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甚麼是性傾向歧視? |
| 根據民政事務局資訊,性傾向指同性戀、雙性戀及異性戀三種。基於性傾向而作出的歧視,同時適用於以上三種性傾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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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歧視分為兩種: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。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比較,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。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,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,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傾向人士不利。以《性別歧視條例》為例,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,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。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,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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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填寫整份問卷的時間約為10-15分鐘,請於2005年5月16日以前遞交。
- 您亦可選擇自行列印問卷,填寫後寄回「香港灣仔軒尼詩道郵箱20647號 -- 香港女同盟會」。
下載問卷列印 questionnaire.doc
- 如對本計劃有任何疑問,歡迎致電8103 0701或電郵email@wchk.or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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